招生对象:
1.本科专业(专科起点)
(一)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教育系列或以上专业资格的人。
(二)本科护理专业招生限于在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,并持有护士资格证书。
(三)药学本科学生仅限于卫生、医药等行业的技术人员。
2.专科专业
(一)普通高中,职业高中,技校,中专及以上学历。
(二)护士招生限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、具有专业水平、持有护士资格证书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。
(三)药学、药品管理招生目标仅限于卫生、医药行业技术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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