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考试场次安排:见下表
二、考试要求
(一)考生应按考试规定时间,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30 分钟以上者,一律不得进入考场,按缺考处理。考试开始后,60分钟内不得退场。
(二)考生进入考场后,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座次就座,并将身份证件置于桌面备查。无有效证件者,不得参加本场考试。
(三)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,其他任何书籍、笔记本、纸张及电子产品等均不得带入考场。已携带的,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存放。